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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红安:能动检察护航企业发展行稳致远
发布时间:2022-10-10 10:17    作者:秦娇娇    来源: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红安网消息  “1-8月份,对涉企案件开展社会调查适用率100%,以检察听证方式审查案件100%……”9月29日,在全市检察机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推进会上,红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占涛作经验交流时介绍说。

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中,红安县检察院以涉市场主体案件“慎捕慎诉慎押”专项监督为切入点,将检察履职转化为服务效能,助力涉案企业经营得更好、发展得更强。

用思想破冰引领理念转变

今年5月份,红安县检察院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骨干一行近20人,在检察长占涛的带领下,来到孝感市大悟县检察院“登门取经”。一行人在实地考察、听取经验介绍后,各部门骨干分别找到对口部门,面对面的讨教,开诚布公的交流。尽管只有一天时间,大家都感觉心有所触、学有所获。

“理念一新天地宽。”在学习中转变思想、在转变中提高效能。

该院以学习为基础,采取“四学一研讨”的方式深化思想转变,即:开设“红检大课堂”“搭建平台学”,以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为模板“对照典型学”,邀请市院领导和对口业务部门来院指导“请进来学”,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中层干部赴先进院“走出去学”,对照学习成果进行自我反思、集中“研讨”。

通过多形式学习强化思想,引导干警摒弃“构罪即捕”等惯性思维,着力解决“不敢用”“不会用”的问题,引领大家打破思想束缚。

“思想认识敞亮了,业务数据就上去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占涛介绍,综合运用各类学习平台和教育方式,学习效果逐步体现,业务数据变化明显,1-8月份,60项核心业务指标全省前十的有36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被省市多家媒体报道。

用行动破题发挥主导作用

今年3月,红安县检察院在介入叶某某故意伤害案时,针对犯罪嫌疑人系该县某企业技术维修人员身份,及时建议侦查人员开展社会调查和风险研判。在促成刑事和解受理案件后,该院迅速以速裁程序作出不起诉决定,既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又依法保证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推动者、地方经济建设的护航者。

该院始终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在办案中服务、在服务中办案,充分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及时掌握涉企案件立案情况,做到入企调查、研判风险、讲解政策“三必须”,增强报捕的精准度。在把好企业“四类人员”涉罪案件“审查关”的同时,加强捕后动态跟踪,实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防止“一捕了之”“一押到底”。

“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督促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帮助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依法能动履职,取得了积极成效。”9月初,在详细了解了红安县检察院办理的2起企业合规案件情况后,黄冈市人大代表、红安县工商联主席王海鹰作出了充分肯定。

“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我们格外注意落实‘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判缓刑的提出缓刑量刑建议’。”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对涉营商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6人,使得一批陷入困境的企业重新“活起来”,持续“经营得好”。

用机制破局优化服务效能

今年8月,红安县检察院与县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工作做法入选全国工商联、最高检发布的“100对典型事例”。

辨证施治,机制建设照亮前路。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不断完善优化涉市场主体司法办案服务机制,畅通涉营商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逐案交办、督办,依法优先、快速、审慎办理,能动履职,用心用情当好“店小二”。

“对于企业来讲,时间就是效益,检察机关对涉企案件开设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缩短案件办理流程,为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创造条件,值得点赞。”红安县检察院涉企案件办理全过程的高质、高效,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在保护的同时,红安县检察院注重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为防止不起诉后“一放了之”,针对涉案企业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等问题,该院提出针对性检察建议,督促企业建章立制,规范内部管理。1—8月份共发出检察建议7件,均已整改回复。

围绕企业合规改革,该院主动对接行政监管部门,及时通报合规整改情况和案件处理结果,打好“刑行衔接”“主动牌”,促进合规长管长效。先后向税务、国土等部门提出意见建议3份,携同县工商联、相关单位对合规整改企业进行跟踪回访6次,真心实意帮助企业“飞得更高、走得更远”。

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头连着政治大局,一头牵着企业创新创业的信心。

“我院将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检察担当,以更加高超的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为企业平衡健康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占涛表示。

一审:宋文晓   二审:高凤叶  三审: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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