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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程中实施家暴,红安法院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发布时间:2022-09-23 11:14    作者:程顺英    来源:红安县人民法院


红安网消息 “陈某某,我们今天依法向你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请你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否则我们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9月21日,红安县人民法院七里坪法庭庭长程红斌向陈某某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熊某某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2020年,华河镇女青年熊某某与七里坪镇的陈某某经人介绍相识,2021年3月登记结婚。由于性格差异,双方缺乏感情交流,熊某某在陈某某家居住的日子屈指可数,陈某某对熊某某也很冷漠,夫妻生活多是男方强迫,导致熊某某产生心理阴影和精神负担。熊某某彻底丧失与陈某某共同生活的信心,于8月18日诉至红安法院,请求判令与陈某某离婚。

此后,陈某某及其家人多次无理取闹、谩骂。熊某某感到,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名誉受到严重败坏,自己生活在不安与恐惧之中,遂于9月20日递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

程红斌当即对案件进行审查,认定熊某某遭受到家庭暴力以及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迅速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陈某某对申请人熊某某实施威

胁、辱骂、殴打等暴力行为;禁止陈某某骚扰、跟踪、接触熊某某;禁止陈某某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近亲属。

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陈某某对自己过去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将严格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规定,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

继发出《民法典》实施后全县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来,七里坪法庭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不断加强普法宣教,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有效预防和惩治家庭暴力行为,有力维护家庭和谐和辖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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