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日前,红安县住建局将红安县城西农业提升项目道路拓宽工程、红安县农业产业化提档升级项目铺装工程、红安县农业产业化提档升级平台项目东南侧挡土墙工程、红福花园道路硬化工程、隔山村栅栏湾广场硬化刷黑工程等5个项目纳入免收政府投资工程质量保证金,以诚信企业的质量承诺书代替质量保证金先行示范试点。
为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发〔202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号)等文件和全省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全面对表北上广深等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的先进做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幸福感,打造满意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红安县住建局勇于创新,大胆突破,先行先试,牵头试点制定了《推动取消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实施方案》,施行诚信企业工程质量保证承诺制,免收政府投资工程质量保证金,以诚信企业的质量承诺书代替质量保证金。
据了解,《推动取消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实施方案》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经协商后达成一致,共同确定采用诚信企业工程质量保证承诺书代替质量保证金缴存,并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取消政府投资工程质量保证金,不仅减少了企业资金占用,同时也减免了保证金返还手续,在资金和程序上切实为企业减轻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