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长江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等文件要求,7月8日,红安县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财政局、永佳河镇政府在永佳河镇永河村开展“河湖长+检察长”河湖生态保护活动。
“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将针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联合专项行动、联合巡查活动,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行为,将行政监管与法律监督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本次活动主题为“启动“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共同推进河湖生态保护”,分为“宣传发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回访、清河行动”等环节进行,宣传活动后,大家头戴小红帽,身穿红马甲,携带火钳、袋子等劳动工具,来到尾斗山水库等地热火朝天的开展清河行动。
随后,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一行还来到永佳河镇张岗村,实地查看生态环境修复情况,并针对前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访”调查。
永佳河镇张岗村党支部书记李锋说:“我村关闭了两家尾斗湖饮用水源地小型养殖场,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转业转产,在全村村民中宣传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让山更青,水更绿,空气更加清新。”
下一步,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将继续加强与县人民检察院协作配合、优势互补,积极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不断强化河库治理与管护,打造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健康河湖,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红安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