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2022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走向法治化轨道。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之际,红安县林业局向全县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做生态文明的践行者。让我们携手同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生态保护要求,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努力创建安全、健康、文明、绿色的生态保护发展环境。
二、做湿地资源的守护者。让我们携手同行,一起走进湿地,共同体验湿地之大、湿地之美、湿地之优、湿地之要。用心体味湿地生态之脆弱、保护修复之艰辛,勇担大美湿地的“守护神”,用最真挚的情感和最有效的手段保护湿地,让湿地成为人民共享的绿意空间。
三、做湿地保护的监督者。让我们携手同行,做湿地保护的卫士,坚决摒弃和反对一切破坏湿地的行为。发现破坏湿地的,主动监督、积极举报,制止一切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还大自然蓝天碧水净土。
四、做湿地法律的宣传者。让我们携手同行,认真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无论您从事什么工作,希望您都能成为一名湿地资源保护的宣传员,让大家都来重视和支持“地球之肾”的保护工作。
有您的参与和支持,我们才能够看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场景。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保护湿地,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红安而努力奋斗!
红安县林业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