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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红安县红色征文活动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6:53    作者:.    来源:红安县打造全国红色教育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指挥部


湖北省红安县位于大别山东段南麓、鄂豫交界处,是著名的革命老区,是“黄麻起义”的策源地和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中心,也是中国人民革命武装斗争的重要发祥地、中国工农红军的重要诞生地、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重要根据地、中国共产党培养治党治国治军杰出人才的重要基地,为中国革命牺牲了14万英雄儿女,走出了200余位共和国高级将领,是著名的“中国第一将军县”,被誉为“两百个将军同一个故乡”。

一、活动目的及主题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关于“着力讲好党的故事、革命故事、英雄故事,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相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围绕“融入大武汉,永葆红安红,为建设大别山红色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面向社会组织开展“挖掘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主题红色征文活动。

二、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红安县打造全国红色教育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指挥部 湖北红安革命纪念地管理中心

(二)协办单位:红安县委宣传部 红安县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 红安县档案馆 红安县教育局 共青团红安县委员会 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园管理处

(三)承办单位:红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湖北大别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红安县融媒体中心 红安县文化艺术界联合会 红安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征文时间

投稿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1日

评选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日左右

四、征文要求

本次征文分为三个类别:

(一)史料文章或学术论文类(解放后的诗歌、散文类不在征文之列)

1.征文内容围绕红安县革命历史中的人物、事件、战役;时间跨度以1921-1949年为主,也可以围绕革命人物解放后的杰出贡献、优良作风、模范事迹等;

2.文稿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客观真实,有深度、有价值;

3.史料文章篇幅在2000-5000字左右,学术论文类篇幅在5000字以上。引文和史料注明出处(统一为页下注,每页重新编号),注释规范。文末附上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等;

4.征文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创作,客观真实,有根有据,杜绝虚假捏造;凡向本次征文活动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主办单位对征文作品享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出版物、存档、征文活动宣传等)。

(二)红安宣传语类

1.宣传语应充分体现红安红色文化特色、有较强的感染力、视觉冲击力,充分体现大赛主题;

2.宣传语要求简洁明了(15字以内),富有寓意,有一定

深度,创意性,易于识别和传播;

3.要求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他人,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三)LOGO类

1.LOGO应充分体现红安红色文化特色、有较强的感染力、视觉冲击力,充分体现大赛主题;

2.参赛作品包括设计文字说明材料(Word格式)与设计效果图片(JPG或CAD格式,图纸尺寸不小于A1幅面、分辨率为300dpi,原则上应展现平面、立面、剖面及效果,并标注尺寸)。投稿作者应附上个人简介、联系方式及作品原创承诺;

3.要求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他人,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五、征文投稿地址和方式

(一)网上投稿方式,各参赛作者将作品及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1534451140@qq.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挖掘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征文,稿件须word格式,以附件形式发送。联系人:秦辉 18772296220。

(二)邮寄地址:红安县打造全国红色教育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指挥部(董必武故居二楼),联系电话0713-5119001。

(三)投稿截止日期以邮件发送日期或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六、参加对象

(一)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

(二)社会各界党员、群众。

七、奖项设置

入选作品将在承办单位官方公众号、视频平台即时发布。在征文活动期内,作品阅读量达到1000以上并读者留言达20条以上,视为有效入围条件。活动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入围作品集中评审,根据作品质量和传播效果等综合情况评出以下奖项:

(一)史料文章或学术论文类(解放后的诗歌、散文类不在征文之列)

1.一等奖1名,发放奖金30000元及获奖证书;

2.二等奖2名,分别发放奖金20000元及获奖证书;

3.三等奖3名,分别发放奖金10000元及获奖证书;

4.优秀奖若干名,分别发放奖金20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红安宣传语类

1.一等奖1名,发放奖金20000元及获奖证书;

2.二等奖1名,分别发放奖金8000元及获奖证书;

3.三等奖1名,分别发放奖金5000元及获奖证书。

(三)LOGO类

1.一等奖1名,发放奖金20000元及获奖证书;

2.二等奖1名,分别发放奖金8000元及获奖证书;

3.三等奖1名,分别发放奖金5000元及获奖证书。

八、结果运用

(一)评选结果将在承办单位官方公众号、视频平台即时发布,优秀作品择优向上推荐,集结出版发行;

(二)优秀作品可作为红色旅游讲解员大赛讲解母稿;

(三)优秀作者可优先纳入红安作协会员;

(四)宣传语、LOGO一经采用,将适时作为红安宣传标志向社会展示。

九、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公平公正,作品参赛者均不担任评委。

(二)所报送作品必须是未发表的原创作品,包括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原创文学作品。作者须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著作权、版权、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大赛主办方有权取消相关作者的参赛资格并追回相关奖项。

(三)参赛作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上述信息将作为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评奖的依据,因资料不准确、不完整引起的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四)此次活动结束前,参赛作品未经主办方同意不得独自或结集在纸质媒体上发表或出版,不得在网络媒体发表,也不得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大赛或评选活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

(五)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费、不退稿、不删稿,大赛主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在微信平台、书刊、微博、网站、宣传片等相关宣传活动中的永久使用权,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六)作品一经获奖,其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唯一拥有其作品的处置权。

(七)本次大赛各项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和仲裁权归主办方所有。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红安县打造全国红色教育和

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指挥部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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