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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多部门联合开展销售、燃放“孔明灯”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2-01-04 20:57    作者:石 杰    来源:红安县融媒体中心


红安网消息 元月2日晚,红安县城管执法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内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及制止。

执法人员表示,“孔明灯”属于明火,点燃后外焰温度高达300度,飞行高度可达干余米,飞行距离可达一、二十公里,升空后方向无法控制,对树林、草场、仓库、电力设施、居民区等具有极大安全隐患,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的火灾事故在全国范围内屡有发生。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孔明灯”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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