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12月2日,红安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刘堂军主持召开中共红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映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治祥以及高伟、杨俊、陈威、熊谷、黄建军、占涛等县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年)》文件精神,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黄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审议《中共红安县委贯彻〈 法 治 中 国 建 设 规 划(2020-2025 年)〉实施方案》等文件。
刘堂军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其作为推进法治红安建设的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中去。
刘堂军要求,要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树立“政府创造环境、企业创造财富”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依法决策机制,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水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持续完善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推动诉讼制度、检察机制、司法行政、司法监督等改革取得新成效。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全面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