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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红安:发挥“头雁”效应,检察长阅卷提讯引领办案新常态
发布时间:2021-11-30 10:55    作者:秦娇娇    来源:县人民检察院


红安网消息  “我当时也是一时糊涂……我自愿认罪认罚,一定好好的改造……”11月25日,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占涛以员额检察官身份,在该院远程讯问室对一起贩卖毒品案的犯罪嫌疑人周某进行视频讯问。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周某于2021年5月至9月期间,以牟利为目的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嫌疑人到案后,公安机关依法向红安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案件承办人占涛在审查全部案件材料后,针对案件中的疑点问题制定详细的讯问提纲,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和程序性问题进行了核实。

讯问结束后,占涛对周某进行了法治教育,让其认识到毒品对自身、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的危害,并鼓励周某争取早日重返家庭,尽家庭责任。周某听后频频点头,不时地抹眼泪,表示会积极配合,认罪认罚,争取宽大处理。

鉴于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羁押存在影响案件侦查的不利因素,遂于当日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捕决定。

刚刚履新不久的检察长亲自办理重大案件,正是红安县检察院入额领导干部落实真办案、办难案,带头办好案的一个缩影。据悉,为切实避免领导干部办理简单案件,该院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办案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对正面清单的案件实行指定分案,对列入负面清单的案件预先剔除后,再实行系统自动分案,以此突出“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确保司法责任制全面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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