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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8 15:24    作者:李文    来源:


关于严明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火连畈茶场,革命纪念地管理中心,经济开发区,金沙湖湿地公园、天台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近期,全县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将进行集中换届。为切实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从一开始就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是我县广大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环节,更是夯实基层基础和维护安全稳定的固本工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重要性,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贯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结合实际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要全覆盖与候选人开展换届纪律谈话,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县直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确保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二、严明纪律要求

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切实做到“十个严禁”“十个不准”。


“十个严禁”

严禁发表、散布与党的主张、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严禁以暴力、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严禁以砸毁票箱、伪造抢夺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干扰换届工作;

严禁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

严禁村(社区)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或借换届之机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突击私分集体财物、突击发放补贴奖金,擅自处置集体资产;

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等行为;

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检举、举报、控告换届选举中违纪违法行为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十个不准”

村(社区)“两委”成员参选人

不准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购物卡、支付凭证、电子红包或实物等进行拉票;

不准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

不准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或为选举人交纳各种保险、数字电视费、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进行拉票;

不准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

不准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

不准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社区)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居)民债务,或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

不准以违反规定分发村(社区)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不准私自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微信、分发名片、当面拜访,或者委托、授意亲属、朋友等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关照而进行拉票;

不准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

不准利用其他手段进行拉票贿选。

三、加强纪律教育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正确对待换届选举,依法有序参与竞争。

1、发放一张提醒卡

将“十个严禁”“十个不准”纪律要求制成提醒卡,发到每名党员、每个参选人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人员、村(社区)党员、村(居)民代表和参选人员换届纪律知晓率100%。

2、组织一次专题学习

近期全县要普遍开展一次“严守换届纪律 确保风清气正”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乡镇机关干部和村(社区)“两委”干部、党员、村(居)民代表要认真学习、讨论换届纪律要求,切实做到先学先行、带头遵守。

3、开展一次警示教育

采取播放警示教育片、发放警示教育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参选人员自觉规范竞选行为。

4、进行一次谈心谈话

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驻村(社区)换届工作指导员要与村(社区)“两委”成员、参选人员逐一谈话,就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换届纪律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参选人员谈话率要达到100%。

5、开展一次公开承诺

村(社区)党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参选人员和乡镇换届工作人员要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就严格遵守换届纪律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还要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宣传标语、公开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换届纪律要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强化监督检查

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期间,县委将派出巡回督导组,把各乡镇选人质量、程序实施、“十个严禁”“十个不准”执行情况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要建立换届工作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制度,县乡两级要面向社会设立、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即时受理、及时处置、限时办结。各乡镇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换届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精准高效的监督检查,共同织密换届风气监督之网。

五、严肃执纪问责

建立完善纪委监委、组织、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相互联动、快速高效的查处机制,对违反“十个严禁”“十个不准”行为,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对“村霸”、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重拳打击、绝不手软。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或指使他人干扰、破坏换届工作的,一律从严从重处分。建立健全严肃换届纪律领导责任制,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压案不查、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追究相关领导和单位责任;对因受理查处不及时或调查不认真、处理不到位,而引发重复举报、越级举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中共红安县纪委机关

中共红安县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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