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3月30日下午,杨某、李某、余某等七位农民工来到红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因为欠薪请求法律援助。
2017年初,太平桥镇包工头熊某在武汉承接武汉某公司在武昌白沙洲的工程,雇请红安籍农民工杨某、李某、余某等十多人在世贸云锦工程项目中从事外墙油漆工作。2018年工程完工后,经结算,熊某还下欠杨某等七位农民工工资款,金额在3000至12000元之间不等,并于2018年6月13日出具欠条。2018年9月1日,工程发包公司武汉某公司向上述七农民工垫付了部分工资款,但熊某仍下欠七位农民工数额不等的工资款。2019年熊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公司将剩下的工程款全部支付给熊某。七位农民工多次联系熊某索要工资款,但熊某均拒绝支付并拒接他们的电话。万般无奈之下,七位农民工只好来到红安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红安县法援中心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七位农民工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当场受理此案,当日指派给专职律师办理。
县法律援助中心将对此案进行全程监督,并将对法院立案、执行各个环节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