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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3-29 21:00    作者:.    来源:黄冈交警


为严厉打击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醉驾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在国省道、县乡道路、农村道路、城市道路开展定期与不定期高频路查,严查酒醉驾、“小微”车辆违法上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二、对查获的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醉驾的一律刑事立案、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对酒醉驾违法中涉及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的,一律抄告纪检监察机关和所在单位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酒醉驾违法人员一律通报给相关部门,纳入征信人员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五、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定期公开一批酒醉驾违法案件和事故案例,强化曝光,形成强有力的警示威慑。

六、欢迎群众对酒醉驾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交通安全关乎群众生命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从我做起,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捍卫者和践行者。

              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3月29日


来源:湖北黄冈交警


为严厉打击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醉驾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在国省道、县乡道路、农村道路、城市道路开展定期与不定期高频路查,严查酒醉驾、“小微”车辆违法上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二、对查获的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醉驾的一律刑事立案、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对酒醉驾违法中涉及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的,一律抄告纪检监察机关和所在单位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酒醉驾违法人员一律通报给相关部门,纳入征信人员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五、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定期公开一批酒醉驾违法案件和事故案例,强化曝光,形成强有力的警示威慑。

六、欢迎群众对酒醉驾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交通安全关乎群众生命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从我做起,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捍卫者和践行者。

              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3月29日

来源:湖北黄冈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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