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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1号)
发布时间:2020-03-15 19:08    作者:.    来源: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1号)

我县交通运输秩序逐步恢复,交通流量明显回升,交通安全风险随之上升。为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要求,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我县交通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前往省外务工人员、外省滞留红安返乡人员(北京市除外),持健康绿码或村(社区)健康证明及目的地村(社区)或单位接收证明,到所在乡镇人社中心进行登记,信息汇集到县人社局,县人社局汇总后与县交通运输局对接,采取“点对点、一站式”办法,集中精准输送外出务工人员返岗,帮助外地滞留红安人员返乡。

二、实行交通限行管控,对因工作、生产生活需要出行的私家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

1.限行时间:自2020年3月16日零时起开始,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限行区域:红安全县范围内;

3.限行车辆管制措施:采取单双号限行管制措施(含临时号牌),即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以车牌尾数阿拉伯数字为准,车牌最后一位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4.不受限行车辆:参与疫情防控公务车辆、运送医疗救护物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城市运行物资的货运车辆;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复工复产企业的生产物资运输货车和员工通勤客车;军警、救护、消防救援、工程抢修、应急管理、殡葬、物流快递等保障城市运行的管理服务车辆;

5.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限行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将进行路面巡查和电子警察抓拍,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附件:各乡镇(场、处)人社中心联系方式


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

附件:

各乡镇(场、处)人社中心联系方式

1.城关镇人社中心,5184605;

2.杏花乡人社中心,5207220;

3.七里坪镇人社中心,5519219;

4.华家河镇人社中心,5432009;

5.二程镇人社中心,5360887;

6.上新集镇人社中心,5317456;

7.高桥镇人社中心,5353558;

8.觅儿寺镇人社中心,5319361;

9.八里湾镇人社中心,5413118;

10.太平桥镇人社中心,5440009;

11.永佳河镇人社中心,5561233;

12.火连畈茶场人社中心,5550289;

13.天台山管理处人社中心,5519219。

(区号: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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