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保持市场价格总体水平基本稳定,保障城区居民日常生活基本需求,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3月1日起,对城区指定零售企业销售的所有品类猪肉,由政府给予2元/斤的补贴,零售价格下降2元/斤;对城区指定零售企业销售的35元左右/包标准配置的基本蔬菜包,由政府给予10元/包的补贴,零售企业适当让利,按20元/包销售。补贴终止时间根据疫情情况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
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