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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城区人员出行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1 21:17    作者:.    来源: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指挥部

红新防指函〔20〕号

关于加强城区人员出行管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乡镇(场、处),红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月1日起,在红安县城区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城区居民出行。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商超和药店上班外,不得外出。

二、城区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小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对拒不听从居民小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驻居民小区联系包保的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行包保责任,按时上岗履责,主动支持配合居民小区工作人员做好人员外出管控工作。履职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五、城区人员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乡镇(场、处)比照执行。

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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