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指挥部
5号令
各乡镇(场、处),红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强化关键阶段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
关于强化关键阶段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要在坚持和完善前一阶段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更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抓重点,补短板,科学有效做好防控工作,全力以赴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以赴救治患者
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全力开展感染患者医疗救治工作。
(一)落实定点收治。要加大定点救治医院和发热门诊的建设力度,加快县中医院新院区和老院区标准化改造,确保2月1日前全面启动集中收治病人。要将最好的医疗资源投向定点医疗机构,做好负压救护车、负压病房、检测试剂、消毒器械和防护用品、治疗药品、设备等医疗救治准备。在此基础上,要征用更多医院床位,满足收治需要,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各乡镇和卫生健康部门要负责定点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患者的收治工作,统筹协调各方医疗力量,及时为尚未收治患者落实床位,分清轻重缓急,确保“应收尽收”。各定点医疗机构对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一律无条件收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不得擅自将患者转送外地。
(二)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各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发热病人接诊登记和报告制度,在接诊发热患者时,必须详细记载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联系方式、主要临床表现,以及近期外出史、类似患者接触史、禽畜接触史等流行病学信息和处理意见。发热门诊要保证24小时接诊。未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单位,发现发热病人且不能排除传染性疾病的,一律将患者转诊至县级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以免漏诊、误诊,造成疫情扩散。转运流程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执行。疑似及确诊病例应转运至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应单人单间隔离治疗,确诊病例可多人收治在同一病室,危重型病例应尽早收入ICU治疗。
(三)加强重症救治。要按照诊疗规范,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加强与省市医疗专家沟通联络,深化中西医临床协作,优化诊疗方案,对重症病例实行“一人一医疗团队、一人一诊疗”方案,千方百计提高救治成功率,最大限度降低病死率。
(四)严格落实院感控制。统筹解决好医护人员的后勤保障问题,关心保护好广大医护人员。强化院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中常见医用防护使用范围指引(试行)》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病室管理、环境消毒和废弃物管理、中央空调及通风系统管理等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严防院内交叉感染和医护人员感染,严防医院成为疫情传播地。
二、加强发热人员管控
高度重视发热病人管控,把发热病人管控作为当前疫情处置 的重要内容,做到“早发现、早诊治、早隔离、早治疗”。
(一)进一步完善发热病人排查、筛检、留观、隔离治疗流程和工作细则,对发热病人进行集中留观收治。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扩展发热门诊接诊能力、留观能力,充实医护力量。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观能力不足的,要依据《传染病法》临时征用宾馆、招待所、学校等场所设置临时发热病人留观病室,配齐发热、留观场所设施。进一步规范青少年研学基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管理,做好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临时设置的留观点必须具备基本生活设施,配备必要 的消毒剂和个人防护用品。留观点必须通风、有上下水及化粪池、保暖设施。发热病人与密切接触者不能混合留置观察。发热病人留观采取一人一室,避免交叉感染。发热留观点最好与医疗机构较近,建筑物与集中居民区相对隔离,间距不少于50米。
(三)规范发热患者转运。对集中排查和社区(村)排查的发热患者,统一由救护车运送。对卡口排查的发热患者由公安机关联系公务车引导运送到各发热门诊就医,确认就诊后离开。参与集中排查的公安机关和社区(村)对摸排出来的发热患者,要在第一时间联系救护车将发热患者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定点发热门诊做好发热患者信息登记、初步筛查、信息跟踪等工作,及时向县防控指挥部报送。
(四)落实群防群控。对发热病人、疑似病例、居家观察人员全面落实包保,避免流动感染,遏制疫情扩散。
三、落实联防联控
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要求,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一)全面做好村(社区)防控。建立村(社区)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加强入户排查和登记,及时掌握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返乡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发热、咳嗽的人员督促其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落实“四个一批”排查,社区(村)负责对辖区居(村)民开展全员排查,公安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宾馆酒店住客全员排查、对所有交通卡口进出车辆、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对所有排查出的发热病人一律转至定点发热门诊,由卫生健康部门逐一筛查登记造册,跟踪管理,一日一报。
(二)加强重点区域消杀防疫。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空间、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分级负责制,迅速组织落实消杀药品,成立消杀防疫专班,建立健全消杀防疫工作机制。对所有小区电梯、楼梯、垃圾集中收储点、公共厕所等重点区域全面消杀防疫。对保证物资供应照常营业的超市、集贸市场等每天必须全面消杀,并做好通风、卫生检疫等工作。对废弃口罩、居民生活垃圾、垃圾运输车等重点污染源要加强专业消杀。全面整治农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坚决禁止活禽交易,严禁非法养殖、加工、销售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贩卖野生动物。
(三)加强人流车流管控。全面落实“六个所有”要求,全面管控进出口交通卡口,对各社区(村)进出口、交通卡口、县际乡际交通连接口全面管控,坚决落实进出人员体温检测要求。
(四)加强密切接触者跟踪管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要求,做好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判定、调查、跟踪和隔离,落实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坚持就地就近医治,落实属地管理。
四、强化指挥调度
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日会商、日报告”制度,建立高效运转体系。
(一)多渠道做好医用防护物资保障。加强与国家和省市防控指挥部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更多支援。加大采购力度,动用各种渠道,尽一切可能采购疫情防控紧缺物资。进一步调动本地企业生产积极性,保障企业满负荷生产。理顺捐赠渠道,强化统一管理,高质量做好接受捐赠工作。对捐款或捐赠物资价值50万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以县指挥部名义发感谢信。加强数据统计,对全县物资和资金等进行分类统计,确保底数清楚。建立健全物资分配机制,精准调配各项医疗物资、防护设备,加快物资分配节奏,确保满足防控需要。开辟医用防护物资运送绿色通道,实行优先通行。
(二)确保节日市场供应。全力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全县蔬菜、粮、油、肉、蛋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各乡镇、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在做好公共场所消杀防疫的前提下,有序开放部分市场、商场,保障市场供应安全有序。建立生活物资运送绿色通道,保障生活物资供应,确保市场物价稳定。
(三)加强舆情管控。坚持公开透明,加强信息披露,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正面发声,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事迹,凝聚正能量。严厉打击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做好重要敏感地点的信访接待工作,第一时间到场妥善处置,及时将不稳定隐患发现在早、处置在前。做好定点救治医院、集中救治场所、隔离场所内外24小时治安管控,对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事件、涉医矛盾纠纷要依法处置和严厉打击。做好社会面稳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督导指导。县防控指挥部督查组要加大督查力度,督促认真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包乡镇(社区)工作机制,及时指导督导领导防控救治工作。要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和数据。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
(五)强化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员干部冲锋在前、下沉一线。各级干部要坚守岗位,全员参与,靠前战斗。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和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