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社会各界纷纷捐款捐物助力红安抗击疫情。1月28日起,“云上红安”APP、“最红安”微信公众号、红安网将对接受的捐赠进行公示,定期更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以下数据截至到1月29日16:00,排名不分先后)
红安县慈善会
红安县红十字会
备注:另有部分爱心人士直接与相关单位进行对口捐赠,暂未纳入此次统计,请知悉。
附: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五号)
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五号)
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非常关心和支持,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捐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1、红安县慈善会负责接受捐款和通用物资。
联系电话:0713-5184337
联 系 人:秦丹萍 18986537677
接受捐赠户名:红安县慈善会
农行行号:103533463722
账号:1763720104000951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红安支行营业部
2、红安县红十字会负责接受医用耗材、防护用品等专项物资。
联系电话:0713-5271918
联 系 人:张 贝 15971381813
二、接受捐赠的物资
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医用设备、医疗设备、试剂、药品、防护设备、消洗设备(过氧乙酸、喷雾手消毒液、医用酒精等)、耗材(其中医用外科口罩、N95口罩、医用红外额温计需求量较大)等。
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和境外捐赠。捐赠物资通行保障联系电话:县公安局警官金啸林(18971731198);警官刘波(13317509996)。
三、捐赠物资的使用
捐赠的款物原则上由红安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红安县慈善总会、红安县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受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 年 1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