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任命:
张严为红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梅阳的红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钰、张志新、田华、吴立铭、秦自然、肖红波、刘新平、古凌、夏利和、何红林、余小丽、李红、金中才、崔红谱的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红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