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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红安楷模”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8 16:41    作者:.    来源:中共红安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各乡镇、火连畈茶场党委,红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黄麻纪念园、金沙湖湿地公园、天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

根据省委、市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印发《“红安楷模”评选活动方案》,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红安县委宣传部   红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8日

“红安楷模”评选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联合下发的鄂宣文〔2014〕23号《关于印发〈“荆楚楷模”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和黄宣文[2014]10号《关于印发〈“黄冈楷模”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制定“红安楷模”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红安楷模”评选是由县委、县政府发起,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具体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集推荐评选、表彰宣传、道德实践为一体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活动通过县乡两级设榜、层层评选,逐级推荐,在全县选树一批具有崇高道德品质和高尚价值追求的先进典型,全面展示我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引领全社会认知认同、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荐先进、学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和行动热潮,构筑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起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二、评选项目

“红安楷模”分设“红安好人榜”、“红安英雄榜”、“红安孝星榜”、“红安诚信榜”、“红安先锋榜”等五大榜,每月评选发布一次月度榜单(每个榜2人,共10人)。

“红安好人榜”:评选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的助人为乐楷模。

“红安英雄榜”:评选在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楷模。

“红安孝星榜”:评选孝敬老人,关爱孩子,家庭和睦,事迹感人,群众颂扬的孝老爱亲楷模。

“红安诚信榜”:评选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信誉的诚实守信楷模。

“红安先锋榜”:评选立足本职、艰苦奋斗、在平凡岗位作出不平凡业绩的敬业奉献楷模,及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拥护、业绩突出的优秀基层党员干部楷模。

三、评选程序

全县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团体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做好“红安楷模”推荐、评选,努力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风气。

(一)乡镇(场、处)和县直部门榜

要从基层一线抓起,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窗口单位要在显著位置设立“楷模”榜,上榜“楷模”要有人物、有照片、有事迹。在各乡镇(场、处)、各部门及各方面广泛推荐的基础上,组建本地区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每月5日前发布月度榜单(每榜1—2人,共5—10人)。(说明:县直单位规口为县委机关、政府部门、宣传部门、政法部门、经贸部门、农业部门和金融部门等七个系统)

(二)县级榜

县活动办接收各乡镇(场、处)和县直七大部门系统推荐的候选人。各乡镇(场、处)和七个系统每月6日前,将本月推荐候选人统一报送至县活动办邮箱(hbhawmb@163.com)。各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候选人的事迹真实性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县“红安楷模”评选委员会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选,每月10日前发布月度榜单(每榜2人,共10人)。

四、表彰奖励

(一)红安电视台、红安网等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楷模”上榜人物的宣传;

(二)被评为“红安楷模”,直接作为市“黄冈楷模”候选人;

(三)作为市百姓宣讲团候选人;

(四)作为全县道德模范候选人向全市全省推荐;

(五)作为“最美人物”候选人向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推荐;

(六)作为红安各类先进人物评选候选人;

(七)作为相关基金奖励扶持对象候选人。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红安楷模”评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载体和一项长期工作。成立县“红安楷模”评选活动组委会和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罗少鹏任活动办公室主任,吴为民、毛红平为成员,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活动等相关工作;评委会由主承办单位相关领导、县直有关单位代表、媒体代表等组成,主要负责“红安楷模”月度榜单及年度人物评审评选工作。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由组委会研究后另行下发。县活动办要做好评选活动的统筹指导、组织协调、检查落实。各乡镇(场、处)和县直各单位、红安电视台、红安网等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各系统分管宣传的领导要做好相应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二)层层发动。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本地本部门“红安楷模”评选工作,层层设榜,层层选树,层层举荐。要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好身边典型评选上榜工作,对候选人认真筛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每月推荐任务。红安电视台、红安网等在显著位置公布“红安楷模”推荐评选线索征集热线,要结合已有的典型推树活动,组织记者深入基层发现典型、宣传典型,按要求向宣传部推荐好“红安楷模”候选人。

(三)深入宣传。各乡镇(场、处)和县直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红安楷模”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让这项活动家喻户晓。红安电视台、红安网要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等深入宣传“红安楷模”月度人物,深入挖掘、传递典型身上的精神力量。要创作多种形式的文艺作品,将上榜人物的先进事迹唱出来、演出来,扩大典型影响力,倡导良好道德风尚,营造文明社会新风。

(四)严格把关。各乡镇(场、处)和县直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五大类先进楷模的标准,吃透标准要求,真正把群众称赞、社会公认、有一定影响的先进楷模推荐上来,县活动办要对推荐上来的先进楷模组织复核,并征求纪委、公安、卫计等一票否决部门的意见,从严把关。

(五)强化考评。建立考评机制,县活动办负责对各乡镇(场、处)、七大部门系统和红安电视台、红安网等新闻单位推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各地各单位推荐的“红安楷模”候选人数量、入选月度榜单数量。


中共红安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4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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