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黄冈市已开展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为推介我县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道德模范,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报送道德模范候选人:
一、评选标准
道德模范分“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
(一)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较高赞誉。
(二)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较重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三)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高度的信誉。
(四)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发明创造或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五)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顾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二、报送要求
上报时填写黄冈市道德模范推荐表,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2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电子版发至haxwxcb@163.com)和一寸免冠彩照三张,于9月26日前上报县委宣传部。
中共红安县委宣传部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