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3年7月10日全省“暑期集中行动”视讯会议精神,努力营造有利于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3年全县“暑期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省文明委的要求部署,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的方针,组织开展为期40天的“暑期集中行动”,大力净化网吧、网络、荧屏声频、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精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活动,努力营造有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二、责任分工
(一)坚决取缔“黑网吧”。以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和易发生无证经营网吧的区域为重点,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证照不齐、超范围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和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采取“拉网式”排查,摸清无证经营网吧的户数、具体位置、规模大小及业主信息,并登记造册、分类梳理,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联运执法机制,利用技术手段和人工巡查,让“黑网吧”没有藏身之地。一旦发现,坚决取缔,并根据社会危害程度,依法通过行政或司法手段对经营者进行追究和处罚。同时,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的网吧进行严肃查处。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督促各营业场所严格核对上网者的有效身份证件,禁止以“会员卡”、“一卡通”等代替有效身份证件,或通过他人身份证进入网吧。(责任单位:县文化局、县工商局)
(二)大力清理传媒领域不良信息。进一步加强荧屏声频视听阅评工作,严禁黄金时段播出不适应未成年人的节目,依法整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广告。加强对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的审查,凡是涉及淫秽色情、暴力血腥的节目一律不得播出;重点监管夜间播放的综艺、情感、法制、选秀、谈话类广播电视节目,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加大对互联网、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整治力度,积极推动基础电信企业落实信息安全责任,清理关闭所有未履行备案手续的网站,对已备案的网站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清除、删除低俗信息,坚决打击变换网址、改头换面重新开张的违法违规网站。要突出抓好手机网站接入等关键环节,切实推进手机网站、聊天室、视频网站会员专区的清理整治,严防低谷之风回潮抬头。以移动互联网中搜索引擎、音频视频网站、交友网站、娱乐网站、文学网站、网络游戏等作为重点,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个工具的规范和引导。媒体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引导广大社会媒体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不能屈于市场压力,也不能在网络媒体的裹挟下出现盲从和迷失。对未成年人的传播活动要有“回避”意识,不设立、生产、制作和传播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站、节目、出版物、广告。广大媒体从业者要争当建设者,树立责任意识,弘扬真善美,唱响主旋律,向未成年人传递正能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广电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
(三)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安全。一是校外安全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暑期安全问题,决不能让安全管理也“放假”,而且应该比平时更加重视。要加大中小学生时期安全教育,密切家校联系,提醒、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提高中小学生的防范意识。学校在放暑假前,可以向学生发放安全提示信息、安全知识手册,同时提醒学生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各类媒体要根据社会需要,有针对性地制作、刊播一批安全教育专题节目、提示性的公益广告。通过网络主要页面提示学生注意安全。二是校内安全问题。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经营网点的管理,严厉查处网吧、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向学生兜售非法出版物的行为。取缔中小学校周边未经许可、擅自设立的电子游艺室、歌舞厅、小报小刊摊点。严格执行校园周边200米内不得有网吧、歌舞厅等场所,600米内禁止设立彩票专营场所的规定。相关职能部门要抓住暑假这一空档,广泛开展校园安全隐患特别是消防隐患等大排查,预防和杜绝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三是食品安全问题。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食品、出版物、玩具等方面的巡查,利用暑期集中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加大对中小学校周边和校内食品摊点出售的食品的重视程度和监管力度,重拳打击出售“三无食品”和各种违法经营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给广大未成年人新学期返校创造一个健康的食品卫生环境。(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工商局、县综治办、县文化局、县卫生局)
(四)注重未成年人心理疏导。一是中、高考考生心理健康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落榜考生的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树立信心。社会各界要给予他们一个宽松的环境,淡化考试成绩排名、学校排名。要动员家庭、学校以及各个方面,利用社会组织,关爱未成年人。二是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全社会要开展志愿者活动,要利用乡村学校少年宫、农家书屋等活动场所组织留守儿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他们的暑期生活。舆论宣传也要倡导家长履行教育、监护责任。三是暑期“培优热”引发的心理问题。广泛开展童心向党主题实践、优秀童谣传唱、主题夏令营、红色旅游、“中华魂”主题读书、“小小志愿者”等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在体验中陶冶情操,健康成长。加强中小学生暑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组织家长学校的专家、志愿者进社区,广泛开展安全自护和心理健康讲座,努力筑牢学生暑期安全网。(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23日至7月31日)
起草、下发《2013年红安县“暑期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结合省文明委视讯会议精神,对“暑期集中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相关部门根据县文明办的要求,作出工作安排。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20日)
各地各责任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县文明办适时开展暗访、督办,通报情况。县电视台要组建宣传专班,全程配合集中行动。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8月21日至9月1日)
各责任单位要对“暑期集中行动”进行认真总结,2013年9月3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县文明办。针对“集中行动”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出下阶段工作目标和要求,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把分工负责与协调联动结合起来。开展“暑期集中行动”,相关职能部门是责任主体。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迅速组织人员开展集中行动。要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守土有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重点领域、难点问题,要注意相互配合,部门联动。公安、文化、工商、新闻出版、广电、教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网络网吧、出版物市场、荧屏声频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妇联、教育、团委等部门要强化家庭教育,关爱留守儿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文体娱乐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宣传文化部门要加强少儿文艺精品的生产、推介,满足未成年人暑期精神文化生活。县公安局要集中对网上的不良信息进行一次打击、整治。
(二)把集中行动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复杂的系统工程,仅仅依靠集中性的执法行动是以难以完全解决或者从根本上解决的,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集中行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以集中行动促进日常工作,认真总结集中行动经验,将其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以日常工作落实集中行动,落实长效工作机制,时刻保持那些危害社会文化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集中行动的成果。
(三)把部门主导和群众参与结合起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必须走“群防群治”的道路。各地各部门要把“暑期集中行动”当成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融合社会各方面力量,打一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人民战争。进一步壮大社会监督员队伍,积极探索电视问政、行风评议,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各职能部门开展集中行动的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坚持正面宣传和负面曝光相结合,加强宣传报道;同时,设置未成年人专题栏目,精心策划推出相关节目,积极参与组织未成年人关爱活动。
(四)把破解工作难题与深入研究问题结合起来。目前,全县社会文化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一部分是长期以来未能根本解决的问题,一部分是屡次解决又屡次反复的问题,还有一部分是新出现的问题。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既有主观上的,也有客观上的。普遍存在的问题要在工作举措的针对性以及落实到位的情况上找原因,反复出现的问题要在内在动因以及是否建立长效机制上找原因。相关职能部门要对这些问题做一番梳理、调研和分析,拿出具体的治理办法。对因为主观原因而未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反省,积极整改,力争从根本上解决。对因为客观原因而暂时无法杜绝的问题,要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坚决遏制问题进一步多发的势头,遏制其发生频率和影响范围。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