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火连畈茶场、天台山森林公园管理处:
《2019年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暨“十有”巩固提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红安县委宣传部
2019年3月11日
2019年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暨“十有”巩固提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乡村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风貌,助力精准脱贫,建好用好文明创建暨“十有”巩固提升项目库及专项资金,逐步实现村级“十有”设施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内容
2019年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暨“十有”巩固提升建设实施项目主要涉及两项内容,预计拨付资金总计1319.94万元,最终拨付资金以验收情况为准。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2018年待完善项目
1.新建文化广场配备体育设施项目。2018年各乡镇(场、处)申报新建文化广场108个,已完成97个,未完成 11个,2019年11个广场建成验收后继续落实每村奖补2万元体育设施的政策,预计拨付资金22万元。
2.宣传示范片区建设项目。2018年宣传示范片区建设项目申报90个,已完成80个,未完成10个,其中3个未动工,7个在实施中,2019年7个已实施的宣传示范片区建成验收后继续落实每村奖补10万元的政策,预计拨付资金70万元。
3.村部文化广场完善点项目。2017、2018年村部文化广场完善点项目申报330个村,2017年完成300个村,2018年完成20个村,共计10个村未完成,2019年10个村部广场建成验收后继续落实每村奖补3万元的政策,预计拨付资金27.94万元。
(二)2019年新申报项目
1.新建文化广场配备体育设施和补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19年继续鼓励各村(社区)结合实际,结合群众需求在自然湾落、人口密集处建设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实用型文化广场,每个新建广场奖励体育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万元,各乡镇(场、处)申报涉及352个村的400个广场,预计拨付资金1200万元。
二、项目入库办法
经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由宣传部牵头组织2019年农村文明创建暨“十有”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的落实,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实施、乡镇党委宣传委员主抓,宣传部联合乡镇、项目所在村两委加强督办落实。具体流程为:村级自愿申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村两级公示--宣传部核定--扶贫办入库。入库前提供资料:建设项目申报表(乡镇、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负责人签字盖章)、项目库统计表、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实施地点、建设时间、设计方案、建设前后照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项目建设的会议记录(有代表签名)、乡镇、村两级公示照片。
三、相关工作要求
1.项目落实到位。按照2019年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暨“十有”巩固提升项目工作方案,“一对一”完成建设任务。2018年待完善项目按照原定建设要求不变,继续抓落实,2019年7月底以前还不能完成的将作为自动放弃,以后不再延续、不再享受奖补政策。2019年新申报项目,文化广场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布局合理,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在人口密集处,具有实用性,不能是形象工程和成为摆设;在广场周边可设置文化墙,内容包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德守礼、文明行为规范、志愿精神、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孝德文化、传统文化等方面,使文化广场真正成为群众健身娱乐的好场所、文明宣传的好阵地、文化生活的好舞台。
2.报账手续完备。各乡镇(场、处)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后,向县委宣传部申请验收,提供相关资料:项目招投标、议标后所签订的建设合同(中标单位/承包人身份证复印件、账户资料复印件)、村民代表大会项目建设议标商定会议纪要、乡镇验收结论(一村一验)、乡镇申请验收报告(附表)、乡镇申请拨付资金报告;县委宣传部对完工项目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向扶贫攻坚办和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提供资金申请报告、验收报告和项目资金去向表等资料。项目资金拨付实行报账制,资金由财政局直达施工单位,项目施工单位或资金申请人向各乡镇(场、处)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并提交报账凭证及相关资料,各乡镇(场、处)依据资金管理办法、文明创建暨“十有”巩固提升项目工作方案和工程进度对资金申请、报账凭证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对报账凭证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3.资金运用规范。文明创建暨“十有”巩固提升项目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新建文化广场配备体育设施补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万元,2万元用于配备体育设施,1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含在村部设立好人榜、十星榜、乡贤榜等光荣榜);原来已建成的文化广场只配备2万元体育设施。
附:2019年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暨“十有”巩固提升项目建设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