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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红安县关于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开展精神扶贫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14:39    作者:.    来源:县委宣传部


各乡镇、火连畈茶场党委,革命纪念地管理中心党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金沙湖湿地公园、天台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组(党委、党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

《红安县关于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开展精神扶贫行动方案》已经县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红安县委宣传部

2019年3月11日


红安县关于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开展精神扶贫行动方案


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安排,决定在全县农村开展以扶志扶智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扶贫”行动,特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精准扶贫中补齐“精神短板”的重要批示精神,着眼培育时代新人,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听党话、跟党走,鼓励贫困群众弘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时代精神,思想观念明显进步,自主脱贫、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思想基础和执政基础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进一步夯实。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主体。突出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处理好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贫困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激发内生动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如期稳定脱贫。

(二)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中央、省市多轮巡视反馈意见,聚焦物质帮扶难以有效解决的问题和影响脱贫的“精神短板”,针对部分贫困群众人穷志短、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缺乏脱贫能力等问题,坚持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坚持志智双扶,通过政策宣传、价值引领、典型示范、技能培训等方式扶观念、扶志气、扶精神、扶思路,增强贫困群众主动脱贫的信心。

(三)坚持合力推进。结合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以美丽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党建、平安法治建设等为抓手,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形成县委政府牵头抓总、部门密切配合、乡镇村具体实施、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行动内容

(一)政策宣传提振信心。以全县理论骨干、县乡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等为主体组成宣讲队伍,进村入户,有计划、分层次地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深入宣讲党和国家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宣讲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深入宣讲党和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贫惠民政策。全面开展干部大走访活动,把党的好声音、好政策传递到千家万户,帮助贫困群众最大限度享受政策红利,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让贫困群众明白党和政府政策好、更要自己干好的道理。县委党校将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纳入党校每期学员培训学习内容;县级宣讲团到每个乡镇宣讲不少于1次;每个乡镇(场、处)成立一个宣讲团,全年开展宣讲不少于10场次(火连畈茶场、天台山管理处每村一场),村覆盖面达到20%以上。每个村成立一支宣讲队,由驻村工作队队长任宣讲队长,每季度召开一次户主会,每半年组织一次场子会,包保干部每季度召开一次院子会。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党校、各乡镇(场、处)

(二)价值引领激发斗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着眼培养时代新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爱国、诚信、友善教育,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县直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墙)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城区广告位、公路沿线高炮公益广告占比不低于30%;各乡镇镇区所在地和重要交通路口设置公益广告宣传牌不少于5处;各村村部所在地公益广告不少于3处,每个自然湾公益广告展示不少于3处。开展道德建设系列评比活动,各行政村开展一次“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好婆媳”“身边好人”评选活动,村村设立好人榜;各乡镇(场、处)组织一次“五好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全县每年组织一次“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每两年组织一次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开设道德讲堂,通过讲励志故事、学扶贫模范、传文化经典,让群众现身说法。全县每年组织4期道德讲堂总堂活动,各乡镇开设规范化道德讲堂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各行政村每年也不少于1次。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工会、妇联、团县委、城管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警大队、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处)

(三)技能培训提升能力。搭建便于群众学政策、学技术、找信息的学习和服务平台,编印发放农业科技、农业管理、科普知识类学习资料,帮助每一个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人掌握一项种养殖、加工或服务实用技能,增强农民自主发展能力。驻村工作队进村入户,帮助贫困村、贫困家庭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寻找路子,制定脱贫帮扶计划,帮助农村增加经济收入。全县组织普惠性培训90期,培训6200人(包括精准扶贫培训3500人)。其中乡镇普惠性培训15期,1200人;针对性培训40期,培训3000人。

责任单位:人社局、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农办)、各乡镇(场、处)

(四)乡风文明浸润心灵。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程,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50%的村达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文明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洁净乡村、清洁家庭,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好人榜实现村级全覆盖,每个乡镇每年打造1-2个移风易俗示范点。开展家风家教宣传教育,深入挖掘全县优秀家风家训家规,引导农民群众弘扬劳动光荣、勤俭持家、邻里和睦、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用自己的双手光荣脱贫、勤劳致富、服务社会,让“家”文化在广大农村焕发生机。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为农村三留守人员和特困家庭开展捐资、助学、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经常性开展健康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健康义诊,防止因病返贫;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不定期进村入户,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开展新乡贤选树和引进能人回乡创业活动,发挥示范引领,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农业农村局(农办)、团县委、妇联、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和健康局、各乡镇(场、处)

(五)典型宣传引领风尚。积极培育和选树群众身边榜样,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宣传,向全县发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烈信号。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专题,每周进行一期先进典型宣传,开展常态化、动态性“精神扶贫”主题宣传报道。深入挖掘脱贫致富的典型事、典型人,形成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先进典型,向外推介,扩大宣传面,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全县表彰一批对精准脱贫作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组织贫困群众和致富带头人到扶贫效果好的村镇观摩学习,取长补短,使贫困群众从中受到启发和感染,增强脱贫信心,提高脱贫实效。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各乡镇(场、处)

(六)感恩教育焕发激情。采取算账对比、现身说法等形式,教育引导群众增强脱贫信心和决心、自觉勤劳致富,唱响脱贫靠政策、致富靠本领、人人为脱贫的主旋律。各行政村每半年召开一次脱贫户讲脱贫故事会,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感动、激励身边人,激发出贫困群众的“原动力”。每半年组织一场“我说身边变化”现身说法活动,引导群众切身感受到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文明新风、生活水平、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发生的变化,切身感受到党委政府办的好事实事,感受到广大党员干部舍小家顾大家、一心为民的鲜活事例,让群众自觉感恩党、感恩政府、感恩社会、感恩扶贫,树立“主人翁”思想,增强脱贫自觉性,珍惜脱贫机遇。

责任单位: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驻村工作队、各乡镇(场、处)

(七)文化惠民鼓舞人心。加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用好农家书屋、文化广场、文化礼堂、“乡村舞台”等平台,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七个一”为龙头建强农村群众文化生活主阵地。以激发内生动力为主题,以农民身边典型为素材,编创一批文艺节目,深入到乡村进行巡回演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全年组织“送戏下乡”活动不少于30场次,送电影下乡4728场次,送图书下乡50次、赠送图书1000余册、为农家书屋配送98万元的图书报刊。各乡镇文化站积极组织送文艺下乡活动。组织书法协会每年开展1次送春联活动,摄影协会开展1次“文明乡村、美好生活”摄影活动。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组织文艺骨干赴贫困乡村,指导培养一批能干、愿干的乡土人才,为群众种下文化种子、厚植文化根子。各行政村成立文艺宣传队,力争每年组织一场文艺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和旅游局、文联、各乡镇(场、处)

(八)法德同治清朗环境。深化法治建设,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引导贫困群众知法守法,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增强“法律底线要坚守、法律红线莫触碰”意识。加强诚信监管,将有故意隐瞒个人和家庭重要信息申请贫困户和社会救助、具有赡养能力却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的,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取消其获得帮扶和社会救助资格。对参与黑恶活动、黄赌毒盗和非法宗教活动且经劝阻无效的贫困人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通过公益诉讼等手段依法严厉惩治。针对部分群众无理取闹、非法闹访等行为,加大治安处罚和警示训诫教育力度;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化解,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建立正确舆情引导、依法治理和情绪疏导机制。统筹运用德治、法治和村民自治,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互帮互助、勤劳致富、奋发有为。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民政局、信访局、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场、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聚焦精神扶贫行动的重要意义,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引导人、鼓舞人、激励人的重要作用,在精神领域久久为功。县委要成立“精神扶贫”行动领导机构,统筹指导“精神扶贫”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把精神脱贫纳入党的建设、脱贫攻坚、全域旅游、生态文明、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搭建领导架构,实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逐级明确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在全县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精神扶贫、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二)切实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把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强化分类指导,坚持突出重点,做到因势利导、因地制宜,使精神扶贫贴近基层实际、贴近工作实际、贴近农村群众实际,力求全员参与、全民受教。

(三)严格督查考核。把精神扶贫推进落实情况纳入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年度绩效考核等内容,建立精神扶贫工作督办机制,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工作成效明显、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重视不够、任务完成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县纪委不定期开展督查,对在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四)注重总结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善于发现和挖掘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展现贫困群众自强自立、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精神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建立“精神扶贫”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工作进展、项目落实、工作成果和先进事迹,反馈群众意见建议,有效推进工作。

附:红安县2019年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开展精神扶贫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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