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9日红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王宇宁同志红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赵 超同志红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郭少先同志红安县农业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