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根据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转发的《红安县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办法》,为切实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服务和管理。10月下旬以来,由县政法委、综治办、公安局牵头,从公安、司法、民政和城关镇政府抽调十八名工作人员成立专班,分成六个工作组具体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此次试点工作以彻底摸清社区基本情况,详细登记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员情况为工作重点。
据悉,此次试点工作分为调查摸底和登记阶段;发函调查和信息录入阶段;建章立制阶段。县政法委有关领导要求要通过试点工作,达到对社区出租房屋、暂住人口“底数清、情况明”的总体工作目标。全体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负责、乐于吃苦的工作热情。认真细致地开展摸排登记工作,确保试点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夏红专)